“微信”之错失良机
商标保护,这本是商界人尽皆知的事,如今各大企业却屡屡在此触礁。
最近中招的是互联网界的大佬腾讯。随着微信在现代人实时通讯应用中的走红,应运而生的各种品牌效应不断壮大,而有人敢堂而皇之的动腾讯的奶酪,真的吗?经过查询得知,“微信”商标已经被多家公司注册,腾讯公司正在与这些公司博弈。
动手太晚:最早申请注册“微信”商标的并非腾讯
众所周知,微信由腾讯于2010年10月筹划启动,到2011年1月21日微信1.0测试版发布,期间虽然横跨四个月之久,但腾讯并未在此期间尽早提交“微信”商标注册申请。
而与腾讯业务最密切相关的第三十八类(电信、通信类),被创博亚太(山东)科技有限公司在2010年11月12日申请注册“微信”商标。2011年1月17日,北京联智昭阳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又抢先一步在第三十八类(新闻广播)上申请了“微信”商标。
因此,腾讯公司在2011年1月24日向中国工商总局商标管理局提交的第九类和第三十八类“微信”商标申请被驳回。
由此可见,腾讯在“微信”商标申请中尽失先机。
四面灭火:收购、异议,腾讯被迫“多管齐下”
在中国商标网的查询结果显示,在81件“微信”注册商标中,16件“已无效”,8件处于“异议中”,而38件“已成功注册”商标中,有4件已发生转让。但是,这81件商标中,只有32件是腾讯提交注册申请的,超过60%的“微信”商标并非腾讯提交且暂不归属于腾讯。
那这又意味着什么?
首先,16件“已无效”的“微信”注册商标,可能涉及两种情形:其一,在异议期内,也就初步审定公告日起3个月内,被第三人向商评委发起异议程序,并被商评委裁定不予核准注册。其二,核准注册后,因涉嫌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,被商标局主动宣告无效或第三人向商评委请求宣告无效。
其次,8件“异议中”的“微信”注册商标,则表明这些商标依旧处于商评委商标异议程序中,商评委尚未作出不予核准注册裁定。
其三,4件“已转让”的“微信”注册商标,则表明这4件商标已经“注册成功”,无法通过异议程序予以撤销注册或尚未启动“商标无效”宣告程序,而已被“下家”出资收购走了。
不论是“已无效”、“异议中”或“已转让”,虽然出面的可能另有其人,但是其背后的实际操控者可能都是腾讯,因为在“微信”商标上,只有腾讯一家是直接利益相关者。
由此可见,由于自身动手太晚,致使“微信”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,在微信业务不断发展壮大后,腾讯被迫四面出击,采取收购、异议等多重手段追回“微信”商标。
如果不是因为腾讯“财大气粗”,这种“迟钝”给企业带来的品牌损失或资源浪费,应该是相当惊人的。
微信教训:即使产品夭折,品牌也要提前保护
腾讯对“微信”商标的注册申请保护,时间前后已经横跨四年之久,最早的申请是在2011年1月24日,最晚的是在2014年10月30日。
从腾讯自身的商标保护策略和时间跨度来看,初期腾讯可能对微信未来的发展并不确定,导致“注册申请晚、时间跨度长”的商标注册申请策略,连锁反应导致腾讯在自身产品或服务品牌保护上的“不足”。
事实上,这已不是腾讯第一次在商标注册保护上“反应迟钝”或“后悔吃亏”。在2011年微博业务兴起初期,腾讯就已注册了“腾讯微博”商标,但直到2014年1月,才又提起“微博”商标注册,而此时,“微博”商标早已被新浪收入囊中。
再往前推,腾讯创业初期,QQ软件最初起名为“OICQ”,而其之所以将品牌从“OICQ”更名为现在的“QQ”,恰恰是因为OICQ涉嫌侵犯早期知名即时通讯软件ICQ的商标权。但是腾讯并未及时吸取经验,举一反三,把“QQ.cn”的域名纳入品牌保护范畴。直到现在,“QQ.cn”域名还不属于腾讯,如果再加上全球上百个顶级域名的话,那腾讯流失在外的品牌资源就“数不胜数”了。
显然,腾讯在品牌保护路上的“一波三折”,再次表明,即使新产品将来可能会“夭折”,也应在立项初期就提前做好包括商标、域名等在内的各类品牌资源保护。否则,等待企业的只能是“无尽的麻烦”和“疲于应付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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